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中俄总理会晤委员会经贸分委会第八次会议在京举行
2005-08-15 11:24  商务部新闻办公室

  中俄总理会晤委员会经贸分委会第八次会议8月12日在北京举行。中国商务部长薄熙来与俄罗斯经济发展与贸易部长格列夫共同主持了会议,并就中俄经贸合作规划、改善双边贸易结构、规范贸易秩序、加强边境地区合作、促进双方投资合作等问题深入地交换了意见。

  薄熙来表示,中俄两国经贸关系发展良好,2004年中俄双边贸易额突破200亿美元,中俄成功地结束了俄罗斯加入WTO双边市场准入谈判,双边投资合作逐步扩大。目前,两国已互为重要的贸易伙伴,双边经贸合作进入崭新的、令人鼓舞的阶段,中方有信心实现两国领导人提出的2010年双边贸易额达到600至800亿美元的目标。

  薄熙来说,保持双边贸易发展的良好势头,应进一步改善和提升贸易结构,扩大机电产品在双边贸易中的比重。他说,俄机电产品有一定优势,希望俄企业积极参与中国东北等老工业基地建设并开展与中国企业的合作。同时,中国在汽车、通讯、电子、船舶等方面也拥有一定优势,可以加强与俄企业的合作。

  薄熙来说,边境贸易是中俄双边贸易的一大特色和重要内容,中国的黑龙江省及新疆、内蒙古自治区有发展对俄贸易的积极性和区位优势,双方可以加强协作,为两国边贸的发展创造便利。

  在谈到规范双边贸易秩序时,薄熙来说,民间贸易中存在的不规范行为,损害的是双方企业的利益,中国企业界对此反应十分强烈。希望双方通过协商合作,发挥和加强规范贸易秩序工作组的作用,推动这一问题的早日解决,为两国贸易的健康发展营造良好的氛围。

  薄熙来说,中国政府鼓励有条件的企业到俄罗斯开展投资合作,希望双方尽快商签《中俄投资保护协定》,为扩大双向投资创造条件。

  格列夫说,当前,中俄经贸关系处于历史发展的最好时期。俄罗斯十分重视发展与中国的经贸关系,正在为今秋召开的两国总理第十次定期会晤做积极准备。相信双边贸易结构的改善和投资合作的开展,将进一步推动两国经贸关系的不断发展。他表示,完全赞同薄熙来部长的意见,此次会议是很有意义的。俄方愿为两国边贸发展创造条件,在规范贸易秩序方面加强与中方的合作,妥善解决中方的关注。

  在2个半小时的会议中,双方还就开展林业合作、扩大肉类产品贸易、发挥中俄经贸网站的作用、办好“俄罗斯年”和“中国年”活动等进行了探讨。

  会后,双方签署了《中俄总理会晤委员会经贸分委会第八次会议纪要》和《中俄规范贸易秩序联合工作组第二次会议纪要》。

  中国商务部副部长张志刚、外交部、发改委、质检总局、林业局、国家认证认可监管委员会、社科院、黑龙江省、内蒙古自治区有关人员以及中建总公司、出口信用保险公司、通用技术集团、鲁能集团等有关企业负责人出席了会议。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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