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张志刚同志在“中国跨国经营与信用管理高层研讨会”上的讲话(摘要)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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中国加入WTO后,进一步融入世界经济。在经济全球化加速发展,企业竞争更加激烈的今天,研讨跨国经营与信用管理问题具有很强的现实意义。所以很高兴出席今天的会议,利用这个机会,我想介绍一下中国加快社会信用体系建设工作的有关情况。



  首先,党中央和国务院高度重视社会信用体系建设。党的"十六"大提出,"整顿和规范市场经济秩序,健全现代市场经济的社会信用体系"。新一届政府刚组建,就做出了加快社会信用体系建设的工作部署。在今年4月召开的全国整顿和规范市场经济秩序工作会议上,温家宝总理指出:"社会主义市场经济也是信用经济,信用是现代市场经济的基石。没有信用,就没有秩序,市场经济就不可能健康发展。如果让坑蒙拐骗、商业欺诈、合同违约、恶意逃废债务等信用关系紊乱现象发展下去,不仅严重影响经济发展,而且毒化社会风气,败坏社会公德。整顿和规范市场经济秩序的一个重要方面,就是要营造讲诚实、守信用的社会规范体系。这既是建立社会主义市场经济新秩序的一项根本措施,也是推动社会文明进步的必然要求。"吴仪副总理明确提出,要用五年左右的时间,建立起我国社会信用体系的基本框架和运行机制,并要求全国整顿和规范市场经济秩序领导小组办公室(以下简称:全国整规办)协调组织推动这项工作,在年内拿出总体规划。



  我认为,社会信用体系是一种社会机制,它通过对失信行为的有效防范和惩戒,保证经济活动的正常秩序。社会信用体系包括企业信用、个人信用和公共信用(主要指政府行政和司法公信力)等内容,需要综合抓好信用道德文化、信用法律环境、市场培育和中介服务、政府监管及行业自律、建立技术支撑体系等方面的工作。构建我国的社会信用体系涉及中央、地方、相关部门和行业等各个方面,要综合考虑制度安排、组织形式、运作方式和技术手段等多个环节,是一项复杂的社会系统工程。


 


  近年来,各地各部门在开展诚信宣传教育,加强信用管理方面开展了一些工作,并取得了初步进展。从地方的情况看,全国整规工作会后,山东、吉林、重庆、青岛等省市政府专门下发了加快诚信体系建设的文件,全面部署信用体系建设。上海、深圳等开展工作较早的城市专门制定了政府规章,颁布了个人和企业信用信息征集和评估管理办法。北京、浙江等省市还形成了汇集工商、税务、质检、银行等10多个部门企业信用信息的系统,探索建立统一的信息查询平台。大部分中西部省份提出了以开展诚信教育为主要内容的建设方案。



  前一阶段我走访了领导小组的部分成员单位,从了解到的情况看,行政执法部门行动迅速。工商、税务、海关、质检、食品药品监管局、信息产业部等行政执法部门,结合业务工作着手制订信用标准,建立信用档案,实行信用分类管理。对信用好的企业实行免检、抽检、开辟绿色通道等鼓励措施;对信用状况不好,有违规行为的企业实行重点监管,有效的提高了监管效果。如:海关的A、B、C、D类企业分级管理,A类企业,由于信用高,要对其提供最方便的服务,走私严重的企业,将取消其加贸资格。对重点企业实施监管,有效的提高了实施效果。信用成为守信状况的实际记录。财会、导游、进出口企业、建筑施工单位等重点行业也着手制定诚信标准,加强行业自律,并通过奖优惩劣,违规公示,增强了企业的守法守信观念。



  另外,金融外汇管理系统在原有工作基础上加快推进这项工作。人民银行去年受国务院委托,进行了大量工作,并对国外进行了考察,是开展最早,取得成效最大的部门。将来信贷消费等,都要进行信用评估。建立的银行信贷登记咨询系统实行全国联网,一些商业银行利用该系统成功识别了改名套贷、隐瞒负债、联保互保、重复抵押等蓄意骗贷行为。证监会将证券经营机构、基金管理公司和高管人员作为信用管理的重点,并针对资信评级机构的证券评级制定了管理办法。国家外汇管理局制定了外汇市场信用体系建设的五年方案和一整套信用管理指标及制度。



  中宣部、司法部、教育部等有关部门积极支持并参与信用体系建设,提出了开展社会诚信宣传活动;国务院法制办积极推动信用立法;监察部、公安部、高法、高检等部门也在推动社会信用体系建设方面,提出了工作思路,并采取了一些实际步骤。



  在一些地方和部门开始加强信用体系并取得了初步进展的同时,我们也注意到存在缺乏经验和统一指导、法规建设滞后,总体缺乏经验,全局缺乏指导。发展建设无序、信用资源开放不够等问题。我感到,社会信用体系建设需要进一步理清思路,从整体上加以推进。国家的社会信用制度是伴随着市场经济发展,经过了一百多年的时间自发形成的。我国由于社会成员的信用观念淡薄,信用制度和法规基础薄弱,征信行业的发展存在许多体制上的障碍,对失信行为的记录和处罚缺少相应的手段。但中国要实现全面建设小康社会的发展目标,走跨越式的发展道路,必须用比较短的时间建立起一套符合中国国情,与国际惯例接轨,适应现代市场与经济发展的社会信用体系。这就需要政府推动、各地各部门及社会各方面的积极参与和共同探索,要与经济体制的转轨和政府职能的转变相适应,实现体制和制度上的创新。信用水平反应了市场经济发展成熟的重要标志。



  根据目前的情况,我国的社会信用体系建设应采用政府推动,与市场培育相结合,一是由政府牵头,动员社会力量抓紧全社会的诚信教育,增强守法守信的观念,使符合市场经济要求的信用道德文化形成风气。二是抓紧制定与社会信用体系相关的法律法规和配套规章,使信用体系建设有法可依,有章可循,有序进行;三是在政府有关部门建立分类管理基础上,逐步扩大覆盖范围,形成反映企业和个人信用状况的内部基础数据,并在各部门之间互联互通基础上,向社会依法开放数据资源;四是下大力培育信用的市场需求,鼓励信用服务中介组织的发展,逐步实现社会征信机构为主的市场化运作,形成社会联合征信机制,外贸企业要将信用状况向内、外两个市场公开,信用好的企业,合作成本低;五是建设高效的技术支撑体系,包括统一的征信、评级和服务标准。总之,建立社会信用体系,要依靠各方面力量,政府工作的着力点应当是制定规则、搞好规划、培育市场需求和服务主体、加强协调监管、提供基础服务。



  根据全国整顿和规范市场经济秩序领导小组的要求,为加快我国社会信用体系建设,近期,我们将着力抓好以下几项工作:一是抓紧研究制订建设全国社会信用体系工作的规划纲要,确保年内出台。二是开展全社会的诚信教育和宣传,与中央文明办、中宣部、司法部等联合下发《开展社会诚信宣传教育的意见》,并组织编写领导干部和公务员信用知识读本。三是加快信用立法,并制订相关标准。目前我们正会同国务院法制办研究提出信用立法的总体框架,协调各部门按职责分工,共同落实。与质检总局等部门抓紧拟订出台有关征信标准。四是积极组织和推动试点工作,准备选择部分省市和行业进行试点。将召开全国信用建设工作的专题会议,进一步推动全面工作。



  最后,需要强调指出的是,改善企业信用状况是社会信用体系建设的重点和当务之急。一方面,要以强化约束监督,促进诚信经营为目标,建立以信用信息征集、信用状况调查、信用评价、信用自律和失信惩戒为主要内容的企业外部信用制度。另一方面,要培养和树立企业的信用风险意识,加强内部信用风险管理,防范来自外部的信用风险,如企业相互担保,会有很大风险。商务部要认真落实吴仪副总理提出的"商贸行业信用体系建设要先行"的指示精神,抓紧研究制定商贸企业的信用体系建设方案,制订信用分类等级,加强行业自律和信用风险管理。我们要抓紧落实"商务部信用系统建设先行"的指示,商务部要抓紧此项工作。第一、全国5万家外贸企业,有《外贸法》,45万家外资企业,有中外合资企业、中外合作企业、外商投资企业三法,有劳务输出、工程承包、国外投资三个条例在管理,并可通过年审对外贸企业进行评估。我们要加强立法,对全国工程承包企业、涉外企业进行管理,并加快制订标准对全国三类企业进行规范及评估。第二、内贸企业。需要加快成立一个跨司级的领导机构来指导工作。在当前全球经济一体化的新形势下,企业面临着前所未有的市场竞争,商贸企业首当其冲。企业面对国外、国内两个市场,"人无信难立,企无信难兴"。信用是企业的无价之宝。信用是企业参与市场竞争的经济身份证,是企业的生存之本,生命之源。希望商贸企业要率先树立信用风险管理意识,建立自我约束机制,加强行业自律,增强企业竞争力,为促进社会信用体系建设做出自身应有的贡献。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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