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保护知识产权,规范市场秩序-张志刚在知识产权保护研讨会上的致辞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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保护知识产权 规范市场秩序


——商务部副部长张志刚在厦门知识产权保护研讨会上的讲话



女士们,先生们:



  上午好!很高兴有机会参加这次知识产权执法保护合作研讨会。今天来自中国和世界知识产权界各个方面的官员、专家和企业界的代表共聚一堂,共同探讨保护知识产权,规范市场经济秩序问题,意义重大。我代表商务部和国家保护知识产权工作组办公室,向远道而来的各国代表,国际组织和地区组织的嘉_示热烈的欢迎,对会议的顺利召开表示衷心的祝贺。



  在当今的知识经济时代,知识产权对于取得商业成功和提高全民生活质量具有重要作用。一个企业的无形资产,包括专利、商标、商业秘密等,同有形资产一样,都是宝贵的财产,是企业能否保持竞争优势,持续发展的一个关键。在国际贸易中,知识产权保护含量的多少是一个产品核心竞争力的所在,知识产权保护的水平已成为衡量一个国家投资环境的重要因素。



  保护知识产权不仅是我国坚持对外开放、改善投资环境、维护国家形象的需要,更是我们民族进步、经济发展自身的需要。近年来,随着我国保护知识产权工作的深入开展,科技创新步伐进一步加快,投资环境进一步优化,国民经济继续呈现出良好的发展势头。在过去5年中,我国专利和商标申请量和授权量有了较大幅度增长。专利申请量以每年20%的增幅增长;商标注册申请总量已经连续两年位居世界第一。进出口持续快速增长,运行质量明显提高。今年1至7月实现进出口总额6231.1亿美元,同比增长38.3%,除今年1月份外,已连续24个月保持20%以上的高增长,其中有20个月的增速在30%以上。直接利用外资规模扩大,结构进一步优化。上半年,外商实际直接投资金额339亿美元。增长12%。到现在为止,外商来华投资设立研发中心已超过600家,跨国公司在华设立地区总部超过30家。



  下面,我代表国家保护知识产权工作组办公室向大家简要通报我国知识产权保护工作的有关情况。



  一、我国政府高度重视知识产权保护工作



  在经济全球化进程不断加快的形势下,对知识资源的创造、占有和运用,已经成为各国取得竞争优势和提升综合国力的关键因素。加大知识产权保护力度,既是进一步扩大开放,创造良好投资环境的需要,也是规范市场经济秩序,保证我国经济社会全面、协调、可持续发展的客观要求。



  我国政府领导人多次重申保护知识产权的原则和立场。今年3月5日,在我国第十届全国人民代表大会第二次会议上,温家宝总理在政府工作报告中三次提及知识产权。他指出,深入整顿和规范市场秩序,坚决打击制售假冒伪劣商品和走私等违法犯罪活动,改善市场环境,维护消费者和生产者合法权益;积极发展对经济增长带动作用大和拥有自主知识产权的高新技术产业;加大知识产权保护力度,依法惩处盗版侵权行为。4月21日,在第十五届中美商贸联委会上,吴仪副总理表示:中国正在采取完善立法、司法解释、严格执法、市场准入、全民教育等多种手段,加大知识产权保护力度。



  今年,为进一步加强知识产权保护工作,在国务院办公厅印发的《2004年全国整顿和规范市场经济秩序工作要点的通知》(国办发[2004] 42号)中,将知识产权保护工作列为整顿和规范市场经济秩序的一项重点工作。8月27日,国务院召开全国保护知识产权专项行动电视电话会议,全面部署了保护知识产权专项行动,继续推进整顿和规范市场经济秩序工作。吴仪副总理出席会议并讲话。9月7日,在第八届中国投资贸易洽谈会前夕,吴仪副总理再次直接听取在华投资企业关于对我国保护知识产权工作的建议并做重要讲话。所有这些都说明,中国政府始终以负责的态度,高度重视并积极推进保护知识产权的工作,不断加大保护知识产权工作的力度。



  二、近年来我国在知识产权保护方面所做的工作



  第一、基本建成了与我国惯例接轨、与中国经济社会发展水平相适应的知识产权法律体系。改革开放以来,我国相继出台了《商标法》、《专利法》和《著作权法》等知识产权法律法规,并根据国际规则和实际需要多次进行修订。同时,相继参加了一些主要的知识产权保护和国际公约、条约和协定(如《保护文学和艺术作品伯尔尼公约》、《保护工业产权巴黎公约》、《商标国际注册马德里协定》、《世界版权公约》、《专利合作条约》等)。在短短的20多年里,中国建立起了国际公认的较高水平的知识产权法律体系。



  第二、采取了行政执法与司法“两条途径、相互衔接”的知识产权保护模式。我国对知识产权保护申告有司法和行政两个渠道。权利人在被侵权时可以向法院起诉,也可以向知识产权主管机关申诉。实践证明,这一模式是行之有效的,受到知识产权权利人的普遍欢迎。



  第三、建立了知识产权保护执法统筹协调机制。为加强领导,提高统筹协调能力,我国建立了由吴仪副总理担任组长的国家保护知识产权工作组,在原有9个部门的基础上,增加了信息产业部、质检总局、食品药品监管局,负责统筹协调全国知识产权保护工作,督办重大案件。全国整规办承担工作组日常工作。



  各省、自治区、直辖市整顿和规范市场经济秩序领导小组也相应成立了保护知识产权工作组,并明确了工作组的工作机构,按照“全国统一领导,地方政府负责,部门指导协调,各方联合行动”的工作格局,把保护知识产权工作列入了重要议事日程。这对多部门协同作战、密切配合,开展日常和专项知识产权行政执法工作,提供了有力的领导。今天,各省、自治区、直辖市的整规办主任也出席了今天的会议。



  第四、建立了与外商投资企业定期沟通协调机制。应该说,合作与对话、交流与沟通正在成为解决知识产权领域国际问题的大趋势。国家保知办根据吴仪副总理在2003年厦门外商投资企业座谈会上的指示,会同公安部、商务部、工商总局、质检总局、新闻出版总署、海关总署、食品药品监管局、知识产权局,高检院、高法院等10个部门建立了与外商投资企业定期沟通协调机制,每季度召开一次会议。主要是定期与外商投资企业沟通情况,了解他们在打击假冒商品,保护知识产权,改善外商投资环境等方面反映的问题、提出的意见和建议。目前已经成功地召开了四次会议,分别就解决出口环节假冒问题;关于加强行政执法机关与公安机关、人民检察院工作联系的意见;对驰名商标的保护工作,特别是对外商投资企业商标的保护情况;高法院和高检院《关于办理侵犯知识产权刑事案件具体应用法律若干问题的解释》等内容通报了有关情况,听取了外商的意见,受到了外商欢迎。2004年7月26日、27日,国家保护知识产权工作组办公室组织召开了外国驻华使馆经济参赞与驻华商会、企业代表知识产权保护座谈会。听取了美国、欧盟,日本等国和地区驻华使馆经济参赞与驻华商会、企业代表关于所在国家知识产权保护的历史沿革、经验教训介绍和对我国知识产权保护工作的建议。



  经过我国政府不懈的努力,我们在知识产权保护方面取得了较好的成效。2003年,全国各级工商行政管理机关共查处各类商标违法案件3.7万件,收缴和消除商标违法标识8475.5万件(套);各级版权行政管理机关共受理案件2.3万件,与上一年相比增长近2.6倍,结案2.2万件,结案率为97.46%;海关共查获侵犯知识产权案件756起,案值6797万元。检察机关共批捕侵犯知识产权犯罪案件330件531人,起诉335件600人;2003年1至11月,各级法院共受理知识产权案件5750件,同比上升24.57%。



  这些工作表明,中国政府坚持严格履行国际承诺,保护国内外权利人知识产权的立场是坚定不移的,相信随着组织领导的加强,这项工作必将取得更大的成果。



  三、下一步工作重点



  在取得上述成绩的同时,我们也清醒地认识到,我国知识产权保护工作还存在着不足,某些地区和领域问题还比较突出。我们坚持认真听取国内外有关方面对中国知识产权保护工作的建议和意见。这些建议和意见对中国知识产权保护工作是有益的。针对实际工作中存在的问题,我们下一步拟采取以下措施加大知识产权保护力度:



  第一、进一步完善全国保护知识产权工作组统一领导全国保知办与有关执法部门参加的知识产权保护执法协调机制。



  第二、推动年底前出台司法解释。高法院和高检院就制定《关于办理侵犯知识产权刑事案件具体应用法律若干问题的解释》进行了广泛深入的调研,征求了各方面的意见,并听取了部分外商投资企业、驻华商会代表的意见和建议,目前已经五易其稿。据了解,在研讨会上我们高法院的同志将就“中国的知识产权刑法保护”做进一步说明。



  第三,按照8月27日全国保护知识产权专项行动电视电话会议精神,在全国范围内用一年时间开展以保护商标权、著作权、专利权为重点领域,以进出口、展会和商品批发为重点环节,以知识产权侵权现象较为严重、制假售假相对集中的地区为重点地区,以知识产权权利人反响强烈、情节严重、影响恶劣的案件为重点突破口的保护知识产权专项整治工作。



  第四,继续将知识产权宣传教育作为一项重要工作,并不断推向深入。我国将把保护知识产权列入宣传工作的重点和“四五”普法内容。另外,除了围绕“4.26世界知识产权日”继续办好每年的“保护知识产权宣传周”以外,还要通过各群渠道、长期不懈地进行知识产权保护的宣传普及。通过宣传,不断巩固和扩大知识产权工作的群众基础和社会基础,提高全社会的知识产权法律意识。



  总之,中国政府一贯以负责任的态度积极推动知识产权保护工作,认真履行自己的国际义务。同时,我们也应认识到,知识产权保护制度是使大多数人能够通过保护,鼓励创新,从科技进步中获取利益,从而实现维护群众与社会的公共利益的目的。保护知识产权制度的建立与完善也不是一朝一夕的事,它是与一国的经济、科技发展水平密切相关的。我们知道,当今世界各发达国家在知识产权保护方面,几乎都走过了百年以上的漫长道路,才得以形成比较完善的保护体系。在实际工作中要注意处理好依法保护与鼓励竞争之间的关系,处理好保护私权与维护公共利益之间的关系。尽管如此,我国政府愿意以积极的态度同世界各国和国际组织加强知识产权领域的广泛合作,共同努力,为推动世界范围内尊重知识,崇尚科学,保护知识产权良好制度和氛围的形成,做出贡献。



  我国经济持续快速健康发展,政治稳定、市场潜力巨大,产业配套能力不断提高,特别是科教兴国和人才强国战略的实施将造就大量低成本、高素质的人力资源,使我国在承接服务外包和研发、高科技含量、高附加值制造业方面具有自身的竞争优势。我们希望大家更多地了解中国在知识产权保护方面的法律、法规和执法情况,消除疑虑,加强合作,共同促进先进技术的传播和经济与社会的进步;继续扩大对华投资水平和规模,实现优势互补;继续对中国知识产权事业发展给予重视和关心,积极对中国知识产权制度的建设和发展建言献策,加强在知识产权领域的沟通,交流与合作。



  这次研讨会对于我们更好地学习借鉴国际经验、探讨如何更好地推动中国知识产权保护、完善立法和严格执法是一次难得的机会。因此,我将更好的时间留给各位。


  


  谢谢大家。



  (信息来源:商务部新闻办公室)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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